各交易商 指定交收仓库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“国庆节、中秋节”放假安排的通知,2009年“国庆节、中秋节”休市时间为:10月1日至8日,共8天。其中,10月1日(星期四)、10月2日(星期五)、10月3日(星期六)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,10月4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;10月3日(星期六)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(星期一)、10月6日(星期二),9月27日(星期日)、10月10日(星期六)公休日调至10月7日(星期三)、10月8日(星期四)。9月27日(星期日)、10月10日(星期六)照常交易,节后开市时间为2009年10月9日(星期五)。
休市期间,本中心暂停交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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